面臨日趨嚴峻的能源安全、氣候變化以及生態環境挑戰問題,氣候、能源、環境問題尤受矚目,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尤其凸顯出其重要性,企業節能減排任務刻不容緩。然而,企業環境利益與經濟利益往往相互沖突,作為“我投資,你節能,共收益
”的合同能源管理, 這種“
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新型節能機制脫穎而出。
合同能源管理進行節能改造的優勢:
1、節能效率高:項目的節能率一般在10%——
40%,最高可達50%以上。
2、客戶零投資:全部設計、審計、融資、采購、施工監測等均由節能服務公司負責,不需要客戶投資。
3、節能有保障:節能服務公司可以向用戶承諾節能量,客戶可以馬上實現能源成本下降。
4、客戶無風險:客戶無須投資大筆資金即可導入節能產品及技術,專業化服務,無風險。
5、改善現金流:客戶借助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節能服務,可以改善現金流量,把有限的資金投資在其他更優先的投資領域。
6.提升競爭力:客戶實施節能改進,節約能源,減少能源成本支出,改善環境品質,增強競爭優勢。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對于節能改造的極大推動作用,政府不斷出臺一系列利好政策,推動了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外在政策保障。
但在2015年5月
14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2015〕27
號文件,其中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包括依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此項文件出臺,為節能服務企業帶來巨大沖擊,使得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補貼是否全面取消成為節能服務企業心頭一大疑慮,未來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會有好的發展嗎 ?如何發展
?財政獎勵資金還會有嗎?
“柳暗花明又一村”,2015年10
月29日,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以下簡稱《建議》
)明確提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節水管理,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再次得到矚目。《建議》提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如同給廣大節能服務產業喂了顆定心丸一樣,使得各大企業迅速疑慮漸消。雖然在實際操作和政策支持細化落實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但表明了國家對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力度和對節能服務產業的扶持決心。
合同能源管理在實際操作中,也會出現諸多問題,政策、資金、人才、誠信、技術等等方面,阻礙了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進程,這些都需要去分析、探討、解決。俗話說,好事多磨,合同能源管理這塊璞玉,更是歷經了漫長的打磨之路,才有了今天的成就,要想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雖然長路坎坷,但前途必定是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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